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寿安保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寿安保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国寿安保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经与本基金拟任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销售渠道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自2023年1月31日提前至2023年1月9日,即2023年1月9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自2023年1月10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 (来源:界面AI) 声明:本条内容由界面AI生成并授权使用,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AI技术战略支持为有连云。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