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45.SZ)公布,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稽查局发来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拉萨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对税收政策的适用条件理解有偏差,2018年至2021年期间享受了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免征税额的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补缴2018年至2021年期间的企业所得税29,323,187.10元。 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2024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732万元,最终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