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蛇口股份回购 招商蛇口公告,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合作协议》,获得《贷款承诺函》。招行深圳分行拟为公司的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2亿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且不超过市场利率。《合作协议》的签署涉及与招商银行的关联交易,已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管理层实施的授权范围内。 中远海控:拟以10亿元-20亿元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回购股份 中远海控公告,公司拟回购5000万股至1亿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资金来源为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总额预计为10亿元~20亿元。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于2024年10月18日向本公司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本公司回购A股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 威迈斯:已与招行就公司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达成合作意愿 威迈斯公告,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公司已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就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达成合作意愿,具体事宜将以签署的后续相关合同为准。公司此前公告拟以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通裕重工:取得建设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 通裕重工公告,公司此前公告拟以1亿元(含)-2亿元(含)回购股份。10月19日,公司与建设银行授权分支机构签署《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申请借款金额不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专项用于上市公司股票回购。 中远海发:拟定回购股份方案 回购金额预计为1.44亿元-2.88亿元 中远海发公告,公司拟定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数量总额为4,000万股至8,000万股,以本次回购价格上限3.59元/股测算,本次回购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44亿元-2.88亿元,实际使用的回购金额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途为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温氏股份: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支持 温氏股份公告称,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分支机构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借款利率不超过2.25%,借款用途为回购公司股票,借款期限为1年。同时,公司还收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用途为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阳光电源:获4.2亿元股票回购贷款阳光电源公告,公司于近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授权分支机构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4.2亿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用于支付回购交易价款。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19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5.12元/股,最低价为65.8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威迈斯:已与招行就公司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达成合作意愿 威迈斯公告,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公司已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就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达成合作意愿,具体事宜将以签署的后续相关合同为准。公司此前公告拟以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牧原股份:与中信银行签署24亿元专项贷款合同用于股份回购 牧原股份公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了《人民币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合同》,中信银行将为公司提供24亿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份回购。贷款期限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0日,年化利率为2.25%。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广电计量:获建设银行不超2.99亿元贷款用于回购股份 广电计量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建设银行授权分支机构出具的《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建设银行授权分支机构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2.99亿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股票回购。 嘉化能源: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 贷款金额为1亿元 嘉化能源公告,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于10月20日签署《人民币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合同》,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同意向公司提供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整,资金可分批提取使用;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用于公司股票回购)。此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兆易创新:向工商银行借款不超1亿元用于回购股份 兆易创新公告,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将在自有资金的基础上,补充增加由工商银行提供的专项回购贷款。10月19日,公司与工商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签署《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1亿元,该笔借款将专项用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10月20日,公司回购已支付金额为8030.74万元,尚待回购金额不低于6969.26万元且不超过1.2亿元。 招商港口:获招行不超3.89亿元贷款额度用于回购股份 招商港口公告,公司拟以1.95亿元—3.89亿元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31.5元/股(含)。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合作协议》,并获得招行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行深圳分行拟为公司的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超过3.89亿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且不超过市场利率。 招商轮船:获招行不超4.43亿元贷款额度用于回购股份 招商轮船公告,公司拟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合作协议》,并获得其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行深圳分行将为公司的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超过4.43亿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且不超过市场利率。 山鹰国际:获工商银行2亿元股票回购专项借款 山鹰国际公告,10月20日,公司与工商银行马鞍山花山支行签订《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工商银行马鞍山花山支行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金额为2亿元的专项回购借款,借款期限12个月。截至10月18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1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支付资金总额约3.32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股票回购专项借款仅用于支付后续回购交易价款。 中国石化:控股股东获7亿元授信用于增持计划 中国石化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授信协议,获得7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专项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在本轮增持及未来新一期增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中国石化的A股股份。相应的,本轮增持中A股的资金来源将由“中国石化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变更为“中国石化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的借款”。中国石化集团预计后续在本轮增持及未来新一期增持计划中,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已获得的授信额度。 中国外运:控股股东获招行不超3亿元贷款用于增持公司股票 中国外运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外运长航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合作协议》,招商银行拟为外运长航提供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融资支持,贷款额度不超过3亿元,专项用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中国外运A股股票。 力诺特玻:控股股东获建行1亿元借款用于增持公司股份 、力诺特玻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力诺投资计划以5000万元—1亿元增持公司股份。10月19日,力诺投资与建设银行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上市公司股票增持贷款合同》,力诺投资向建设银行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借款1亿元专项用于上市公司股票增持,借款合同为12个月。 东芯股份:控股股东拟2.0亿元-2.4亿元增持公司股份 东芯股份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恒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自2024年10月21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但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福赛科技: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 福赛科技公告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就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专项贷款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已收到《贷款承诺函》。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专项用于回购上市公司股票,借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玲珑轮胎:控股股东拟申请借款不超2亿元用于增持公司股票 玲珑轮胎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拟以1.5亿元—2亿元增持公司股份。10月19日,玲珑集团与建设银行烟台分行签署《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玲珑集团拟向建设银行烟台分行申请借款不超过2亿元,专项用于上市公司股票增持。8月9日至10月20日,玲珑集团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1.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累计增持金额约4000万元。此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中远海能:间接控股股东拟以6.79亿元-13.58亿元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增持 中远海能公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远海运集团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79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3.58亿元。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向中远海运集团提供的专项贷款及中远海运集团自有资金。 重大事项: 中原证券: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被暂停债券承销业务 中原证券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债券承销业务措施的决定》,因公司存在帮助债券发行人与投资者签订债券咨询服务协议等违规行为,被暂停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此外,公司总经理李昭欣及原公司副总经理花金钟被要求接受监管谈话。公司表示,本次被责令暂停债券承销业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常山药业:公司没有涉及减肥功效产品的收入 常山药业发布异动公告,公司开展的艾本那肽临床试验和向国家药监局申请的上市许可,适应症均为治疗2型糖尿病,不涉及肥胖适应症。公司尚未开展艾本那肽针对肥胖或减重的临床试验。公司没有涉及减肥功效产品的收入。公司艾本那肽注射液尚未上市销售。公司艾本那肽注射液药物上市许可申请已经获得国家药监局受理,目前处于专业审评阶段,艾本那肽最终能否获批上市及获批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艾本那肽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山凯捷健为主体进行的研发注册,公司持有常山凯捷健51%股份。 富乐德: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富乐德发布异动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向上海申和投资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持有的江苏富乐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美盈森: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 其所持公司10%股份将被拍卖、变卖 美盈森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王海鹏收到深圳中院《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王海鹏持有的公司股票1.53亿股以清偿债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海鹏持有公司股份6.34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43%,将被拍卖、变卖的公司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24.1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执行裁定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蒙草生态: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蒙草生态公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于2018年9月12日,截止2024年10月18日,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未来十二个月,公司如推出新的员工持股计划,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复星医药:子公司江苏复星请求裁决艾力斯支付合计约2.55亿元 复星医药公告,针对自媒体报道提及公司未就相关事项进行披露的情况,公司进行了核查并说明。子公司江苏复星与艾力斯在合同履行及解除方面存在争议,2024年6月,江苏复星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艾力斯支付合计约2.55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仲裁请求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且争议未对公司现阶段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未构成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德尔未来:全资子公司德尔赫斯拟不高于2.8亿元投资矿业公司 德尔未来公告,全资子公司德尔赫斯石墨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与德尔集团有限公司、史旭东、徐红姝于10月20日签订《投资意向协议》,德尔赫斯拟出资不高于2.8亿元对扎鲁特旗德尔石墨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或股权转让。最终交易价格将参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公司评估值,由各方最终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目前已恢复正常生产 陕西能源公告,控股子公司凉水井矿业已按照处罚决定书相关要求整改完毕,神木市能源局组织了现场复查验收并上报榆林市能源局。榆林市能源局同意对凉水井矿业重大安全隐患予以销号,目前凉水井矿业已恢复正常生产。 光启技术:签署株洲905基地项目合作合同 光启技术公告,公司与株洲市人民政府及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株洲905基地项目合作合同》,拟在湖南省株洲市建设“株洲905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超材料研发、生产及检测中心,相关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湖南省株洲市的产业配套及生态优势,结合公司在超材料前沿技术研究、尖端装备超材料产品生产的优势,确保公司超材料尖端装备产品生产与交付不受影响,满足国家十五五规划高速增长需求。 润建股份:预中标广东铁塔2025-2027年综合代维服务项目 润建股份公告,公司为广东铁塔2025-2027年综合代维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整个服务周期中标规模合计1.306458亿元(不含税)。本次中标项目市场份额和市场排名保持第一,是公司通信网络业务的重要合同,有利于公司持续巩固竞争优势及领先地位。但目前尚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公司能否取得《中标通知书》并最终签署正式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豪能股份: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4亿元 豪能股份公告,公司拟通过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泸州豪能增资4亿元。增资完成后,泸州豪能的注册资本将由3.5亿元增加至7.5亿元。本次增资旨在加快公司差速器产业布局,增强泸州豪能的盈利能力,提升其综合竞争实力,促进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增资后,泸州豪能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晶科能源:拟发行GDR募资不超45亿元 晶科能源公告,公司拟境外发行GDR(全球存托凭证)并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10%,募资总额不超过4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美国1GW高效组件项目、山西二期14GW一体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 盛达资源:筹划收购鸿林矿业47%股权 股票停牌 盛达资源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鸿林矿业47%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自10月21日起停牌。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目前本次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达刚控股: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 股票停牌 达刚控股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孙建西正在筹划有关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宜,拟转让所持有的公司11%股权,同时将自身和一致行动人持有的13.2%公司股权对应的表决权进行委托。实施完毕后,孙建西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剩余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将变更为5%,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该事项目前处于洽谈阶段,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10月21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增减持 电科芯片: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拟2.5亿-5亿元增持股份 电科芯片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电科数字:控股股东方面拟2亿元-4亿元增持公司股份 电科数字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电科数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额不低于2亿元,不超过4亿元,此次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衢州发展:控股子公司拟减持不超2%宏华数科股份 衢州发展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湖智脑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宏华数科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58.90万股(占其总股本比例的2.00%),减持价格根据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减持期限为宏华数科披露此次减持计划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和流动性。 业绩 通化金马:前三季度净利润2392.37万元 同比增长53.84% 通化金马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69亿元,同比下降7.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2.37万元,同比增长53.84%;基本每股收益0.0248元。其中,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5.54万元,同比增长139.97%。 万马股份:前三季度净利润2.55亿元 同比下降46.71% 万马股份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21亿元,同比增长10.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5亿元,同比下降46.71%;基本每股收益0.2535元。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82亿元,同比下降0.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22.07万元,同比下降74.98%。 蓝思科技:前三季度净利润23.71亿元 同比增长43.74% 蓝思科技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2.28亿元,同比增长36.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1亿元,同比增长43.74%。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3.61亿元,同比增长27.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亿元,同比增长37.85%。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