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IPO通过审核。 通达创智主要从事体育户外、家居生活、健康护理等消费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体育用品、户外休闲用品、家用电动工具、室内家居用品、个人护理用品等。在OEM、JDM和ODM模式下,已与迪卡侬、宜家、Wagner、YETI等全球领先跨国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通达创智的营业收入为5.32亿元、5.83亿元、6.93亿元和4.85亿元。净利润为6,340.09万元、3,987.25万元、8,939.62万元和6,913.80万元。 以迪卡侬代工厂起家的通达创智,目前第一大客户仍为迪卡侬,且客户集中度依然较高。招股书披露,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通达创智向四大终端客户迪卡侬、宜家、Wagner、YETI的合计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39%、96.51%、91.75%、88.55%,均超过88%。 其中,各报告期内,通达创智向迪卡侬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66亿元、2亿元、2.47亿元、1.6亿元,占当期营收的比例分别为31.29%、34.29%、35.61%、32.91%。 通达创智本次IPO拟募集资金6.96亿元,用于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有: 1、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逐年增长,增速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销售以外销为主,内外销不同合作模式下的价格差异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客户集中度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点;与前五大客户合作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是否构成重大依赖,与前五大客户的合作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是否影响发行人业务独立性;(2)收入增速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可持续性;内外销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与合理性,同一种产品内外销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发行人销售费用率大幅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3)毛利率波动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可比公司一致;OEM模式收入占比和毛利率上升的原因与合理性;(4)贸易政策、汇率、关税变化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是否会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云顶信息系发行人2019年拓展的客户,2020年为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云顶信息的销售金额、毛利率均大幅增加。发行人实控人之一王亚南施加重大影响的深圳弘远管理的4只基金持有云顶信息股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对云顶信息的销售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销售是否真实,价格是否公允,云顶信息在报告期内持续亏损的原因;(2)2021年云顶信息销售收入下降,发行人对其收入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云顶信息是否选择性给予发行人商业机会;(3)对云顶信息销售的同类产品毛利率大幅低于其他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4)发行人销售给云顶信息的产品大幅增长与投资云顶信息是否属于一揽子安排;未将云顶信息认定为关联方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系从通达科技产品发展事业处剥离出来,原业务主要由通达科技作为法律主体开拓。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相关商标商号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作用,是否对发行人扩展原有ODM等业务以外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2)通达科技在发行人主要客户开发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业务剥离给发行人后是否与相关客户仍存在交易,发行人在上述客户相关产品生产交付义务的区别;(3)是否存在与其他关联方共同与重叠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对重叠供应商的采购价格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4)发行人与通达集团及其他关联企业是否建立了保证信息隔离与保密的相关机制,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要求。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