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拟向银行申请融资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对各子公司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邓学勤先生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000万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已批准但尚未使用的额度为20,000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5,000万元,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2021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8.32%,占公司2021年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2.37%。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来源:界面AI) 声明:本条内容由界面AI生成并授权使用,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AI技术战略支持为有连云。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