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X Corporation 宣布,知名代理咨询公司Glass, Lewis & Co. 已建议IMAX(中国)的股东,即IMAX Corporation为监督其在大中华区的业务而在香港上市的子公司,投票“支持”公司先前宣布的与IMAX的私有化交易。Glass Lewis表示:董事会提出了充分的论据来支持他们的观点,即该计划最终为股东提供了以优厚溢价实现投资的机会。顾问基于合理的方法和假设提出公允的意见,且最终表明该计划提供的价值在合理范围内。同时,该要约也是我们认为的比较可观的市场溢价。IMAX China已定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届时将批准与IMAX的拟议交易。(全球T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