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浙江证监局公布对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林股份”,831216.OC)及钱志宇、向姝洁出具警示函。
经查,中林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长钱志宇所持公司股份11,612,700股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4.66%。中林股份未及时披露上述股份冻结情况,后于2022年4月25日补充披露。
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六项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钱志宇、时任董事会秘书向姝洁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钱志宇作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及时将股份被冻结情况告知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中林股份及钱志宇、向姝洁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你们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资料显示,中林股份的岩土工程勘察、检测、监测和见证等目前主要从事国内建设项目,于2014年10月24日在新三板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