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元飞船 2022年11月5日稿
今日,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元宇宙产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元宇宙产业委”)、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元宇宙智库委员会共同发布《关于鼓励数字藏品发展和第三次自律规范的通知》。
该通知先是高度肯定了数字藏品的价值,认为“国内数字藏品行业在版权保护、内容发行以及IP价值衍生变现等方面,为文创产业赋能、丰富数字经济模式创造出巨大的开发价值”。
但是新兴行业的仍然存在很多风险与危机,数字藏品在飞速发展过程中,难免伴随着价格的泡沫、市场的炒作与外界的质疑,在当下依然具有不确定性与风险性。
因此,《关于鼓励数字藏品发展和第三次自律规范的通知》认为应遵循“三不”、“三要”原则:
三不
不得通过分割所有权或者批量创设等方式削弱数字藏品非同质化特征,变相开展代币发行融资(ICO)。
不得为数字藏品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变相违规设立交易场所。
三 要
要对发行、售卖、购买主体进行实名认证,确保证照齐全,资质完善。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发行交易记录,积极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
要发行数字藏品产品时,在保持技术稳定、可靠的同时,尽可能公开相关信息,并在各个环节包括技术提供方、产品方、平台方包括数据托管方把握好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数字藏品产业从业者要努力提升产品创新水平,提升产品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挖掘数字产品产品要有真实可持续的市场需求,制定相应的措施来监控、预警和及时处置相关不法和不诚信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元宇宙产业委为主发起的三次关于数字藏品的自律要求一次比一次简短,一次比一次聚焦。
今年4月14日,元宇宙产业委联合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规范数字藏品产业健康发展的自律要求》(完整原文附在文末),提出了6点规范要求:
1、坚持守正创新,弘扬民族文化。
2、强化产业协作,赋能实体经济。
3、抵制无序炒作,引导合理预期。
4、坚守合规底线,远离非法模式。
5、保护知识产权,保障用户权益。
6、加强藏品审核,履行社会责任。
而9月4日,三协会发布《关于再次规范数字藏品健康发展的自律要求》(完整原文附在文末)时,只提出了4点规范要求:
1、坚持守正创新,发挥正向价值
2、强化产业协作,赋能文化软实力
3、抵制无序炒作,推动规范发展
4、坚守合规底线,远离非法模式
相较于第一次自律要求,第二次自律要求删减了第5点和第6点。
到了今日第三次自律要求的“三不”、“三要”原则,其内容基本可以落入第二次自律要求的第3条和第4条规范。
3、抵制无序炒作,推动规范发展,原文如下:
提高数字藏品平台的业务准入要求,同时头部企业应起到自律引导作用,平台和发行企业应对数字藏品合理定价,避免过高定价,防止出现严重泡沫。合理设置发售模式,对转赠、内外部流转等行为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从机制上避免无序炒作现象发生,防范金融产品化及炒作,自觉抵制投机炒作行为、警惕和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4、坚守合规底线,远离非法模式,原文如下:
发行、销售数字藏品的平台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具备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坚守合规底线和行为红线。积极履行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义务。在未经许可情况下,不为数字藏品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不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作为NFT发行交易的计价和结算工具,抵制变相代币发行融资(ICO)和虚拟货币炒作等非法金融行为。
三度发布关于数字藏品的自律要求,且一次比一次更聚焦,不难看出,元宇宙产业委认为当下数字藏品最紧急、最迫切需要自律的是“抵制炒作,合规发展”。
愈演愈烈的数藏圈乱象何时方休?目前还未看到丝毫迹象,若三番五次的相对温和的行业自律仍不能浇熄乱象的气焰,那等来的或许是监管层面更加严厉的“他律”。
关于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元宇宙产业委员会
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元宇宙产业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5日获批成立,11月11日“元宇宙日”揭牌办公,是国内首个推进元宇宙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行业组织,截止到一届五次主任委员会议(2022年10月19日)元宇宙产业委委员共167家/位,其中个人72位,单位95家,含29家上市公司,具有很强行业权威性和号召力。
附:《关于规范数字藏品产业健康发展的自律要求》(4月14日)
《关于鼓励数字藏品发展和第三次自律规范的通知》(11月4日)
来源:金色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