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1日,中诚信国际公布评级报告,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获“AAA”评级。
中诚信国际肯定了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航集团”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实力雄厚、干散货及液散货业务市场地位领先且多元化经营有助于分散经营风险、液散货业务盈利能力良好等方面的优势。同时中诚信国际也关注到航运行业市场波动、长江干散运输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对其经营和整体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资料显示,长航集团前身为1984年成立的长江轮船总公司,是交通部直属企业。1992年,国家计划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成立中国长江航运集团的复函》(计规划[1992]2601号),同意以中国长江轮船总公司为核心企业组建中国长江航运集团;1995年,公司更名为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1999年,公司与交通部正式脱钩。2003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后,国务院国资委对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200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改革[2008]1152号),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与公司重组,将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更名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长航”)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成为中外运长航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5]181号),以无偿划转方式将中外运长航整体划入招商局集团,中外运长航成为招商局集团的全资子企业;招商局集团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21年10月,招商局集团批复同意中外运长航将持有的招商南油27.97%股份全部无偿划转给长航集团;2022年3月,上述股权划转过户完成,招商南油成为长航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经营以航运业务和游轮旅游业务为核心,以港航服务业务为支撑,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1.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