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美国SEC;编译:金色财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联邦证券法对加密资产的应用,美国SEC公司财务部正在就“Meme币”发表意见。
“Meme币”是一种加密资产,其灵感来自互联网模因、人物、时事或趋势,其发起人试图吸引热情的在线社区购买模因币并参与其交易。尽管单个Meme币可能具有独特的功能,但Meme币通常具有某些共同特征。Meme币通常用于娱乐、社交互动和文化目的,其价值主要由市场需求和投机驱动。在这方面,Meme币类似于收藏品。Meme币通常也具有有限的用途或功能或根本没有用途。
鉴于Meme币的投机性质,它们往往会经历显着的市场价格波动,并且经常伴随着关于其风险和缺乏效用的声明,除了娱乐或其他非功能性目的。
美国SEC公司财务部认为,本声明中描述的Meme币类型的交易不涉及联邦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发行和销售。因此,参与Meme币发行和销售的人员无需根据 1933 年《证券法》(“证券法”)向美国证券委员会登记其交易,也无需符合《证券法》的注册豁免规定。因此,Meme币的购买者和持有者均不受联邦证券法的保护。
《证券法》第 2(a)(1) 条和《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3(a)(10) 条均通过列出各种金融工具(包括“股票”、“票据”和“债券”)对“证券”一词进行了定义。Meme币不构成“证券”定义中具体列举的任何常见金融工具,因为Meme币不会产生收益,也不会转让未来收入、利润或企业资产的权利。
换句话说,Meme币本身不是证券。
上述法定条款还规定,“投资合同”是证券。鉴于Meme币本身不是证券,我们根据 SEC v. WJ Howey Co. 中规定的“投资合同”测试,分析Meme币是否可以作为投资合同的一部分提供和出售。Howey 测试根据某些安排或工具的“经济现实”分析其是否为投资合同。
在评估交易的经济现实时, 豪威测试会考虑是否存在对企业的投资,该投资是否基于对他人创业或管理努力所产生的利润的合理预期。自豪威案 以来,联邦法院解释说, 当“投资者以外的人所做的努力无疑是重要的,是影响企业成败的关键管理努力”时,豪威测试的 “他人的努力”要求得到满足。
Meme币的发售和销售不涉及对企业的投资,也不以合理预期从他人的创业或管理努力中获得利润为目的。
首先,Meme币购买者不是在对企业进行投资。也就是说,他们的资金不会集中起来,由发起人或其他第三方用于开发该币或相关企业。
其次,Meme币购买者对利润的任何预期都不来自他人的努力。也就是说,Meme币的价值来自投机交易和市场的集体情绪,就像收藏品一样。
此外,Meme币的发起人没有进行(或表示有意进行)购买者可以合理预期从中获利的管理和创业努力。
尽管有上述规定,本声明并不适用于提供和销售与上述描述不一致的Meme币,或为了通过伪装本来会构成证券的产品来逃避联邦证券法的适用而贴上“Meme币”标签的产品。
如上所述,该部门将评估特定交易的经济现实。
此外,尽管Meme币的发售和销售可能不受联邦证券法的约束,但与Meme币的发售和销售相关的欺诈行为可能会受到其他联邦或州机构根据其他联邦和州法律的执法行动或起诉。
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美国SEC公司财务部的首席法律顾问办公室提交网络请求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