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高企认定官网披露对福建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福建映像东方传媒有限公司在列,证书编号GR202435002138,发证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
天眼查商业履历信息显示,福建映像东方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福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余家霞。
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福建映像东方传媒有限公司参与招投标项目62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2个。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广告制作;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电影摄制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图文设计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动漫游戏开发;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办公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影视录放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信息显示,福建映像东方传媒有限公司由余家霞持股70%、汤杨持股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