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0日,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97,以下简称“智云股份”)公告,智云股份因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于2024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智云股份”变更为“ST智云”,股票代码保持不变,仍为“300097”。智云股份股票自2024年12月11日起停牌一天,并于12月12日起复牌,届时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当事人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开出千万级罚单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证监处罚字3号)。根据公告,智云股份在2020年收购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中创”)后,九天中创在2022年虚假确认与江西米赞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5973.45万元、利润2411.23万元,占智云股份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27%、7.09%。九天中创通过资金循环,无对应真实销售业务,导致智云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大连证监局拟对智云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对智云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师利全,时任九天中创总经理周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包锋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李超,监事罗东、邹梦华、张秀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智云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年初曾遭交易所问询,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4年4月,深交所曾向公司发出了2023年年报问询函,关注公司年报中的多个财务问题。问询函涉及智云股份的营业收入增长、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应收账款、存货、在建工程、商誉减值测试及其他应收款等多个方面。具体问题包括: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股民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投资损失的可向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若最后的处罚下来,证实该公司存在虚假陈述,那么股民可发起维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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