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佛山、杭州、南京、苏州、长沙、武汉等多地新增房贷利率回升至3%及以上,引发市场关注。有购房者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还没享受到低房贷利率,就已经开始涨了”。此前,受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影响,部分地区房贷利率一度低于3%,甚至出现低于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倒挂”现象。
房贷利率回升
多家银行向媒体证实,11月初开始,新增首套房贷利率已回升至3%及以上。
早在11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广东发布”就发文表示,多家银行及按揭中介确认,自11月7日起广州地区主要商业银行统一调整房贷利率,各家银行商业房贷利率最低不得低于3%。
此外,据报道,工行杭州分行将首套房贷利率从2.9%上调至3.0%;南京、苏州等地多家银行也将首套房贷利率从2.95%上调至3.0%。此前,广州地区部分商业银行的最低房贷利率曾低至2.6%,低于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2.85%。
10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新一期LPR,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均下降25个基点。这是年内LPR的第三次调整,也是有史以来降息幅度最大的一次。调整后,部分地区房贷利率步入“2”字头。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第三季度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33%,较2024年第二季度末下降了0.12个百分点,创有统计以来新低。
利率调整或为维持公积金贷款优势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房贷利率回升主要原因在于,此前部分地区出现商业住房贷款利率低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倒挂”现象,此次调整是为了维持公积金贷款的优势。
从历史数据来看,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之间一直保持着一定的利差。然而,近年来这一利差逐渐缩小。2020年至2023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同期LPR的利差分别为1.1—1.55个百分点、1.05—1.4个百分点、0.9—1.35个百分点和0.85—1.2个百分点,呈现逐年收窄的趋势。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施文凯、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董克用在《从住房公积金到个人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与养老金协同改革研究》一文中指出,住房公积金运行机制可归结为“强制缴费、低存低贷、互助共济”。住房公积金“低存低贷”机制是保障制度运行的基础,其中的低息贷款是制度向参加人提供的最大优惠。此外,公积金制度还包括单位配缴和免缴个税等多重益处。
专家表示,商业银行房贷利率与LPR挂钩,市场化程度较高,而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机制不同。为保持两者之间合理的利差,维持公积金贷款的普惠性,商业银行对房贷利率进行了相应调整。
业内表示并非政策收紧信号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房贷利率回升并非政策转向,不应被解读为政策收紧。目前,房贷利率调整仅针对新发放贷款客户,对存量房贷客户无影响。未来房贷利率走势仍将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利率、公开市场操作利率等。如果这些因素出现下调,房贷利率也有可能跟随下降。此外,为保持其竞争优势,公积金贷款利率未来也可能进一步调整。
除受政策利率引导外,经营成本是银行合理确定房贷利率的重要考量。此次利率下调后,许多银行表示,综合考虑资金、风险、运营、资本、税收等成本后,当前五年以上期限新发放房贷利率的保本点基本在3.2%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