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Web3.0技术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华人企业家选择出海创业,尤其是选择在政策友好、环境稳定的香港和新加坡。香港和新加坡在Web3.0领域的态度积极、监管透明,为创业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和支持。在香港,知名的Web3.0公司如Animoca Brands和HashKey,通过不断创新和拓展,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显著成就。而新加坡则吸引了像Binance和Crypto.com这样的行业巨头,凭借其良好的法律框架和税收优惠政策,成为了区块链和加密货币创业的热土。
创业者在选择创业地时,除了要考虑政策环境,还需要从税务筹划的角度出发,选择最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地区。
中国内地与香港以及新加坡的纳税政策均有所不同,具体区别如下。
在税制方面,对于企业来讲,中国大陆与香港地区的主要区别在于:
而在主要税种方面,中国大陆共计6大项,具体分为:
企业所得税(5%,15%,25%)
个人所得税(3%-45%)
增值税(3%,9%,13%等)
股东分红、资本利得等(20%)
海外收入(全球征税)
中国香港地区主要税种有企业利得税(8.25%-16.5%)和薪俸税(2%-17%),其他包括股东分红、海外收入、股票增值均不需要纳税。
在税制方面,中国与新加坡的税制有很大的区别,如下:
下面再通过三个具体案例,分别说明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创业开公司面临的纳税责任和纳税成本。
王先生是一名年轻的Web3创业者,他在北京成立了一家区块链技术公司,专注于开发去中心化应用(dApps)。
公司层面税务
假设王先生的公司在成立后的第一个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税前利润为500万元。根据中国的税务政策,他的公司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即125万元。此外,他的公司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假设他的产品适用13%的税率,并且有500万元的进项税,那么他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1000-500)*13%=65万元。
个人层面税务
作为公司的唯一股东,王先生从公司分红375万元(500万元税前利润扣除125万元企业所得税),需要缴纳分红个税75万。假设他从公司领取税前年薪1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国的累进税率,他的个人所得税大约为43万元(简化计算)。
最终,王先生能到手的收入为:100万元(工资) + 375万元(分红) - 43万元(个人所得税)-75万元(分红个税) = 357万元。
李小姐是一位经验丰富的Web3创业者,她在香港成立了一家金融科技公司,主要为跨国企业提供区块链解决方案。
假设李小姐的公司在成立后的第一个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港元,其中税前利润为500万港元。根据香港的税务政策,首200万港元的利润税率为8.25%,其余部分适用16.5%的税率。她需要缴纳的公司所得税为66万港元(200万 × 8.25% + 300万 × 16.5%)。
李小姐(香港纳税居民)每年从公司领取100万港元的工资。根据香港的累进税率,她的个人所得税大约为15万港元(简化计算)。此外,她从公司分红434万港元(500万税前利润扣除66万公司利得税),在香港分红不需要缴纳任何税款。
最终,李小姐能到手的收入为:100万港元(工资) + 434万港元(分红) - 15万港元(个人所得税) = 519万港元。
陈先生(新加坡纳税居民)是一名资深的Web3创业者,他在新加坡成立了一家加密货币交易所,专注于提供安全、高效的数字资产交易服务。
假设陈先生的公司在成立后的第一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新加坡元,其中税前利润为500万新加坡元。根据新加坡的税务政策,首20万新加坡元的利润享受税收减免,共缴纳税款1.275万元(10*4.25%+10*8.5%=1.275)其余部分适用17%的税率。他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约为82.875万新加坡元(1.275 + 480万 × 17%)。
此外,他的公司还需缴纳9%的消费税(GST),假设年销售额中有一部分适用消费税,那么他需要缴纳的GST大约为90万新加坡元(1000万 × 9%)。
作为公司的主要股东,陈先生每年从公司领取100万新加坡元的工资。根据新加坡的累进税率,他的个人所得税约为24万新加坡元(简化计算)。他从公司分红417.125万新加坡元(500万税前利润扣除82.875万企业所得税),在新加坡分红不需要缴纳任何税款。
最终,陈先生能到手的收入为:100万新加坡元(工资) + 417.125万新加坡元(分红) - 24万新加坡元(个人所得税) = 493.125万新加坡元。
通过上述数据对比可以看出,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对创业者的影响显著。香港的税负最轻,因只有三项直接税且设有免税额度,创业者能到手的收入最高;新加坡次之,虽然税负较低,但由于需要缴纳消费税,最终收入略低于香港;中国内地的税负较重,最终到手收入最少。这些数据可以帮助创业者在选择创业地点时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创业者使用不用国家或地区的税率,需要符合该创业者为当地纳税居民的相关规定。若中国纳税居民在出海创业,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一般需要在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申报的时间为取得所得的次月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对于Web3创业者来说,选择适合的创业地不仅需要考虑税务知识和纳税成本,还需对比不同国家的监管政策和法律环境,以确保企业的长远发展。香港和新加坡在Web3领域的开放态度和优越的税收政策为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然而,创业者在做决定前,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和财务顾问,以便全面了解各地的法律法规和税务风险,做出最有利的选择。
本文章不构成法律、会计、税务咨询意见,读者应在结合有资格的专业人士出具的适当专业意见基础上理解并使用本文章。
来源:金色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