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6月27日消息,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6日挂牌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单位为浙江鸿创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交价2570万元。
据了解,海自然字24081号地块,位于海宁市长安镇竹山路南侧、春澜路东侧。土地面积19.92亩,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公开信息显示,浙江鸿创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9月01日,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伟达。经营范围包括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停车场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市场营销策划;机动车充电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鲜蛋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肉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旧货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餐厨垃圾处理;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该公司由海宁市长安镇盐仓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海宁市长安镇鹿耳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海宁市长安镇陆泽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海宁市长安镇长郊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海宁市长安镇金港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海宁市长安镇辛江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海宁市长安镇褚石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海宁市长安镇虹金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海宁市长安镇肖王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海宁市长安镇老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海宁市长安镇红色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海宁市长安镇东升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海宁市长安镇泰山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海宁市长安镇新民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海宁市长安镇德丰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海宁市长安镇天明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海宁市长安镇大型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海宁市长安镇城东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海宁市长安镇兴福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海宁市长安镇兴城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