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3月28日消息,四川广运集团旺苍有限公司因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被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年1月30日15时37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沈海高速公路临海北收费站外广场检查时发现四川广运集团旺苍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四川广运集团旺苍有限公司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四川广运集团旺苍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构成了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