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庆市分行杜尔伯特县府前路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大庆市分行杜尔伯特县府前路支行”)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庆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庆金监罚决字〔2024〕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庆金监罚决字〔2024〕11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庆市分行杜尔伯特县府前路支行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内控管理不到位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3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大庆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