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重磅新闻引爆舆论热点——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与盐津铺子董事长张学武在全国两会期间提议,将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升至每月1万元,此话题迅速跃居热搜榜首。然而,在公众热烈讨论的背后,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是否真有必要直接翻倍,引来了深度思考。
现行的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历经五年未曾改变,面对物价上浮、居民基本消费支出的攀升,不少工薪阶层呼吁上调个税起征点,这一诉求在2023年个税汇算清缴启动之际显得尤为迫切。不过,尽管情感上同情支持,但从财税科学性和合理性角度来看,直接上调至1万元的做法值得商榷。
个税起征点的本质是对居民基本生活费用的扣除额度,理应随居民消费支出、物价水平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据统计数据显示,近五年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呈现波动趋势,居民满足基本生活的需求费用确实在逐年增长,但远未达到每月1万元的程度。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报告,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月消费支出仅约2233元。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已在个税改革中引入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如子女教育、房贷利息等7项抵扣,通过精细化设计,实际上已经实现了对部分纳税人个税起征点的隐形提升,部分符合条件的家庭,其实际免税额度早已超越1万元门槛。
此外,大幅度提高起征点可能导致个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减弱,尤其是使高收入群体获得更多税收优惠,违背了个税缩小贫富差距的初衷。目前,我国实际缴纳个税人数仅为一亿多人,若盲目大幅提升起征点,财政收入结构或将失衡,进而影响到政府应对民生支出及债务压力的能力。
鉴于此,专家建议,相较于单纯提高起征点,构建常态化的、透明的个税起征点动态调整机制更为关键,可根据居民消费水平、物价变动等因素定期更新计算公式,确保个税既能有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不受征税影响,又能实现税收公平,强化个税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
与此同时,董明珠还提出了增设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档位,并优化调整超额累进税率层级和级距的建议,旨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这也反映出当前市场对个税改革深化、向中低收入倾斜的普遍期待。
综上所述,个税起征点的调整需立足于科学依据和实际情况,兼顾财政收入与民生需求,适时出台常态化的透明调整机制,才能既满足公众期待,又确保税制的公正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