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明确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21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此外,个税APP显示,截至2月29日,3月1日-3月3日已经约满了,如果纳税人不着急的话,无需抢在前几天扎堆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税务部门也提醒纳税人,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