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全部或部分回流至借款人账户等,迪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钦支行被罚2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迪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迪金罚决字〔2023〕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迪金罚决字〔2023〕7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迪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钦支行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全部或部分回流至借款人账户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2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迪庆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