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2年1月14日消息,西藏登甘布商贸有限公司丁青县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国家税务总局丁青县税务局罚款10000元。
据公告内容,西藏登甘布商贸有限公司丁青县分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因此被国家税务总局丁青县税务局处以罚款10000元的处罚。
西藏登甘布商贸有限公司丁青县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构成了违反税收管理的违规行为。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丁青县税务局依法进行了处罚,对其进行了罚款10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