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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集团及公司高管因信息披露等违规行为,遭监管出具警示函

2023-12-29 15:25:58
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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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3年12月29日,福建证监局公告指出,福建三木集团(简称三木集团)及时任董事长、执行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管因存在多项会计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经查,三木集团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 部分外贸业务收入不完全符合总额法确认条件,对应年度虚增营业收入金额17,767.67万元、3,843.10万元、11,618.85万元;2. 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涉及金额及相关账面数据调整;3. 已出租的存货、固定资产未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且未进行公允价值变动调整;4. 经营租赁业务收入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5. 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不完整。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卢少辉、林昱,执行总裁王锋,财务总监林廷香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福建证监局要求三木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履行职责,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督管理措施依然有效。

2023年12月29日,福建证监局公告指出,福建三木集团(简称三木集团)及时任董事长、执行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管因存在多项会计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经查,三木集团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 部分外贸业务收入不完全符合总额法确认条件,对应年度虚增营业收入金额17,767.67万元、3,843.10万元、11,618.85万元;2. 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涉及金额及相关账面数据调整;3. 已出租的存货、固定资产未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且未进行公允价值变动调整;4. 经营租赁业务收入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5. 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不完整。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卢少辉、林昱,执行总裁王锋,财务总监林廷香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福建证监局要求三木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履行职责,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督管理措施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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