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1月28日消息,安多县强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税收管理,被国家税务总局安多县税务局处以6043.17元罚款。
据公告内容,纳税人安多县强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所属期2023年第三季度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后逾期未缴纳税款,逾期28天,情节一般。安多县强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构成了税收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安多县税务局依据相应法律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6043.17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