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仑发布”11月11日消息,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宁波市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印发《北仑区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细则》明确,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北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的个人可申请购房补贴。购房时间以购房人在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首次签约时间为准,最迟于2024年6月30日完成合同网签备案(新建商品住宅)或不动产权登记并缴纳契税(二手住宅)。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预售、现售)购买人,一次性给予网签备案合同总价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宅购买人,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依据)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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