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昨日消息,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330号建议进行答复时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与国家发改委会同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持续巩固化解钢铁产能过剩成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对使用中(工)频炉生产,但不属于“地条钢”产能或其他落后生产工艺的,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另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983号建议进行了答复。关于支持钢铁与焦化企业兼并重组,工业和信息化部称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强化《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宣贯落实,指导和推动企业推进钢焦融合、钢化联产,促进产业耦合发展。关于加大淘汰独立焦化企业财政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答复称,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推进钢铁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指导各地落实环境保护税优惠、差别化电价等激励政策,实施差异化环保管理。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促进钢焦产业联合发展,继续推动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