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恒大公告称,8月14日,本公司、许家印、恒大新能源汽车及认购方订立了新能源汽车股份认购协议,据此,恒大新能源汽车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而认购方有条件同意认购认购股份,致使认购方在新能源汽车债转股及新能源汽车股份认购事项完成后,持有恒大新能源汽车因发行新新能源汽车股份而经扩大后的已发行股本总额约27.50%(假设恒大新能源汽车的已发行股本于本公告日期至交割日期没有其他任何变动),总代价为3,889,723,903港元(相当于约5亿美元),意味着每股认购股份的认购价为0.6297港元。
假设新能源汽车债转股完成及紧随新能源汽车股份认购事项完成后,本集团于恒大新能源汽车的持股比例将摊薄至约46.86%(假设恒大新能源汽车的已发行股本于本公告日期至交割日期没有其他变动),而恒大新能源汽车将不再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亦不再于本集团的业绩内综合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