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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娃:副总经理收到海南证监局警示函

2023-01-30 17:01:37
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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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0日,葫芦娃(605199.SH)发布关于公司副总经理收到海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韦天宝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韦天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经查,韦天宝担任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韦天宝配偶吴雪雯名下证券账户于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11月28日期间多次交易葫芦娃股票,累计买入葫芦娃股票2.05万股,卖出1.65万股。

上述交易存在数次买入后卖出、卖出后买入的情况,相关买入和卖出或卖出和买入行为之间的时间间隔不足6个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局决定对韦天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其应当认真汲取教训,加强本人及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来源:界面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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