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2日,上交所披露科创板上市委2023年第5次、6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核结果显示,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暂缓审议,西安新通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审核。
暂缓审议的泰凌微是一家专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要从事无线物联网系统级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专注于无线物联网芯片领域的前沿技术开发与突破。通过多年的持续攻关和研发积累,已成为全球该细分领域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代表性企业之一,主要产品的核心参数达到或超过国际领先企业技术水平,广泛支持包括智能零售、消费电子、智能照明、智能家居、智慧医疗、仓储物流、音频娱乐在内的各类消费级和商业级物联网应用。
会上,上交所要求泰凌微保荐代表人说明:(1)对《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时间、背景及真实性的核查过程,该等约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与新余君南公司章程等登记公示文件的关系;(2)反馈回复文件披露盛文军等与王维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基于王维航为保障泰凌有限首次公开发行的顺利,通过事后追认过往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依据是否充分;(3)发行人和保荐人以相关协议等为由论证本次申报前24个月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等是否存在相反证据,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4)保荐人对王维航存在巨额个人未清偿债务、偿还能力、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方式是否足以得出其核查结论,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是否准确、充分。
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2022年净利润预计较2021年下滑超过50%。上交所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1)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及相关财务指标是否与同行业及下游需求趋势有重大差异及原因,2021年相关收入的质量及可持续性;(2)报告期销售费用率大幅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要求保荐代表人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其对发行人2021年收入特别是相关经销商收入核查过程及结论。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充分、合理地说明:(1)实际控制人未清偿债务及偿债能力情况;(2)发行人销售费用率大幅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就上述事项,请保荐人充分、合理说明其核查方式是否足以支持其核查结论并在招股说明书做相应的信息披露。
同日通过审核的新通药物,公司是一家专注药物研发超过二十年的高新技术企业,现聚焦于乙肝、肝癌等重大疾病领域,致力于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药物,同时引进并开发一款国内临床未满足需求的癫痫药物。
值得一提的是,新通药物2022年12月12日首次上会遭暂缓审议,2023年1月12日二次上会通过审核。
(来源:界面AI)
声明:本条内容由界面AI生成并授权使用,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AI技术战略支持为有连云。